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发展的关键所在,但是在实际发展中,受到自然因素和历史因素影响,农村区域存在饮水不安全的现象,随之带来的对应问题也比较多。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注意的是明确用水的基本情况,只有做好不同的建设期管理问题,才能减少弊端。我国对农村饮水建设的关注力度不断增加,在2006 年8 月30 日,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原则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水利部、卫生部共同编制的《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“十一五”规划》,提出“十一五”期间要解决1.6 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。因此我国的农村饮用水的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。
1 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现状
农村的饮水工程管理是个复杂的过程,在具体管理过程中,针对现状和实际内容等,必须注意的是进行有效的管理。详细的管理现状如下:
1.1 人员素质有待提升
在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阶段,一般情况雇佣的是当地的在农民工进行施工。但是在实际施工中,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有限的,多数的技术和专业性等达不到理想的要求,因此在实际施工中存在错误施工的现象,影响到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。此外在工程建设的后期,对于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理想的标准要求,导致整体质量下降。如果出现了工程建设不稳定的现象,随着科学的技术和发展,增加了后期的安全隐患。在科学技术发展的阶段,不断的进行创新,但是施工人员的素质止步不前,则直接影响到了后期的工程建设方案的落实。在创新和改进阶段,没有进行对应的培训,导致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符合现代化建设的需求,影响了整体的管理质量[1]。
1.2 现代化自动化技术应用效率低
为了确保现有的安全饮水工程的完善性,在后期施工管理中配备了对应的自动化的管理设备。在安全化管理中,投入的成本资金是有限的,导致在工程建设中,不能及时的满足工程自身建设要求。在后续运行管理中,针对出现的各类问题,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,需要注意的是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,减少故障。在偏远的区域,自动化技术更新的比较满足,维护难度提升[2]。
1.3 设备的后期维护和使用存在问题
在当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,建设的资金主要是来自国家和政府等机构的支持和帮助,当然也来自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。但是在后期应用中,存在不同程度的产权纠纷的现象,在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,要想获得理想的发展权限,在建设过程中,如果没有处理好利益纠纷问题,则会影响到后期使用。另外一方面,在工程建设阶段,农村区域的水资源的价格相对是比较低的,部分区域存在只用不出的现象,导致收入的水费不能满足实际的饮水要求,在工程投资建设阶段,仅关注的是自身的经济效益,对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没有引起重视,甚至是相隔比较久进行维护,导致对应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,所选了设施的使用寿命,对区域的饮水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。
2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期管理的现状
2.1 项目法人责任机制不明确
依据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,要求创造积极的条件,实现项目法人责任机制,近些年来,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,在后期发展中,项目法人责任机制有助于明确建设管理的责任,在立项建设中,要求依据建设管理的周期要求,结合文件内容等进行工程建设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项目法人作为责任机制,在实施阶段,要求注意的是明确责任机制,在项目负责期间,主要的问题就是成立项目法人,由于水库建设、泵站建设和提防等是一个复杂的体系,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法人建设。一般情况下饮水安全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理内容多,对饮水工程安全而言,没有明确的要求,因此可能会出现项目法人组建形式多样化的现象,管理水平层次不齐,因此不利于落实法人责任机制。
2.2 招投标机制不明确
在当前水利工程的建设阶段,依据的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进行招投标,在农村饮水工程安全化管理中,明确具体的法规政策要求,在招投标的阶段,分为施工、材料以及设备和仪器等,在建设中对招投标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,但是由于各个项目之间没有明确的指标,因此增加了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,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管理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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